17732605906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湖南聚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长沙美术著作权申请怎样办理?

长沙美术著作权申请怎样办理?

作者:湖南聚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08 08:14:52

计算机的普及应用为生活带来了巨大变化,特别是软件的开发应用为大众生活带来了便利。开发了软件之后可以申请软件著作权,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那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查询方式有哪些?费用支付标准又是什么?下面,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一)、通过中心网站公告栏查询;

(二)、软件登记电子档案查询;

(三)、软件登记纸质原始档案查询。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费用支付标准

(1)、计算机信息库查询费:

a、题录库查询:检索登记库中某类软件目录.最近5年信息:每题100元,超过100条,每条加收0.30元;追溯查询(5年前):每题150元,超过100条,每条加收0.50元。

b、文摘库查询:查询某个软件的简介文摘.最近5年信息:每题2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追溯查询(5年前):每题3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

c、著作权概况查询:查询某个软件著作权情况.最近5年信息:每题20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追溯查询(5年前):每题25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2)、纸介质查询费对指定登记号的档案进行查阅,每件收费2元.如需复印加收复印费。

以上就是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查询方式及费用支付标准的介绍内容。

为了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保障软件的正常使用,促进软件开发技术的发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了软件著作权的限制。那么软件著作权有哪些限制?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有多长?

1、时间限制。对软件著作权规定了一定的保护期。

2、表达方式的限制。软件开发者开发的软件,由于可供选用的表达方式有限而与已经存在的软件相似的,不构成对已经存在软件著作权的侵犯。

3、保护范围的限制。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等都不属于软件保护范围。

4、合理使用。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的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5、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的限制。

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有多长?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极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如果软件是合作开发的,其保护期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一起来探讨软件著作权的归属问题

著作权的归属问题是所有著作权人都关心的一件事,不同类型的著作权,归属并不一样,接下来让我们来看看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到底是如何划分的吧。

一、独立开发的软件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归属于自然人,即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照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二、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该自然人死亡后,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在保护期内,其合法继承人可依《继承法》取得著作权。自然人也可以通过赠与合同取得著作权。法人、其他组织因变更、合并、分立,承受该法人、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法人、其他组织享有其著作权。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也可从质押、破产清偿等渠道获得著作权。

三、受委托开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一般也是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该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如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则著作权人由受托人享有。

四、合作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由两个

著作权保护对象是谁?

有读者向小编提出疑问,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有哪些呢?著作权保护分为主体与客体,著作权主体一般为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人。接下来让我们来看看著作权保护的相关材料。

著作权保护主体1、公民。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者可依法成为著作权的主体。2、法人。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进行创作,并由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视为作者。3、非法人单位由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非法人单位意志进行创作并由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4、外国人。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法享有著作权。5、国家。(1)国家接受已故作家遗赠作品著作权。(2)古籍作品无作者或作者不明确。(3)国家将某些作品收归国有。(4)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或终止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保护期内,无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特殊情况下,合作作品、编辑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演绎作品、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则需依法确定著作权人。

著作权保护客体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10、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著作权的期限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著作权中各种权力的保护期限为:(一)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二)公民的作品,除(一)中包括的权利外,其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所有权利,其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除(一)中包括的权利外,其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所有权利,其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除(一)中包括的权利外,其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所有权利,其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版权所有:湖南聚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