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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音乐作品著作权登记如何查询?

作者:湖南聚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12 08:18:29

不管是文字作品、还是计算机软件,其实都是可以申请著作权的,针对不同的主体,申请著作权需要满足的条件不同。那么软件长沙版权登记申请条件有哪些呢?

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应当是该软件的著作权人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申请登记的软件应是独立开发的,或者经原著作权人许可对原有软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者性能方面有重要改进的软件。

3、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著作权人协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权人均可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但应当注明其他著作权人。

软件著作权作为个人或单位的合法财产,当发生自然人软件著作权人死亡时,其软件著作权是可以依法继承的。下面由为大家详细介绍软件著作权继承的相关内容。

什么是软件著作权的继承?软件著作权的继承是指软件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软件著作权的继承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权利。软件著作权的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1)软件著作权的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确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软件著作权的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指公民依法立遗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继承开始时间继承开始的时间是从自然人死亡时开始。对于被继承的遗产,《继承法》第3条明确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人、公民的房屋、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等等。

4)软件著作权的继承需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才有效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著作权50年保护期满后,该软件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均可以自由使用和复制该软件,软件著作权人无权再限制他人使用和收取任何报酬。

5)软件著作权的署名权不能继承在软件著作权中,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两部分。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等权利。

软件著作权不同于一般作品著作权,人身权利中的发表权和修改权可以继承,但是署名权不能继承。继承人只有继承了软件著作权的发表权和修改权,才能够实现软件著作权的财产价值,否则,从财产角度上,继承一个软件著作权没有实际意义。

软件著作权的继承如何办理登记软件著作权的继承,可以通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办理软件长沙版权登记申请。办理软件著作权继承需要提交以下资料: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权利取得方式选择继承取得。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有效遗嘱、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法院的法律文书。4)继承人身份证明文件并亲笔签名。

2019著作权价值的三种评估办法

一直都说知识产权适企业的无形资产,但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对知产价值进行评估时,该如何处理呢?其实对于著作权价值评估很多人并不知道该怎么办,小编在本文中教大家三种办法,学起来吧!

一、著作权市场法评估市场法基本公式为:被评估著作权价值=同类交易实际价格ⅹ调整系数市场法的适用条件:一是必须有一个该著作权进行交易的活跃市场;二是在最近一段时间有足够多的类似著作权在市场上交易;三是类似交易的价格信息在市场上能够非常容易得到;四是这些交易价格应当是独立双方之间的交易价格。

二、著作权成本法评估著作权重置成本计算公式为:著作权价值评估=重置成本×成新率

1、取得重置成本首先要确定被评估著作权的实际成本(历史成本)其关键就在于确定哪些成本因素可以计入著作权价值,一般情况下可以计入著作权价值的成本包括直接人工、办公设没各的用品、人员培养培训费、专家咨询费、翻译、差旅费。在取得历史成本后,将其中的材料、人工等费用分别按照现时的价格标准进行重新计第,就得到了重置成本(财务核算法);或者选用合适的价格趋势指数,将历史成本转化为现时成本,也可以得到重置成本(指数调整法)。

2、确定成新率一是预测尚可使用年限法著作权是有限的保护年限,假如著作权在每年中的经济损耗是一定的,那么尚可使用年限和总使用年限的比值即可表示成新率。二是摊销余额法,用摊销余额和总成本的比值测算成新率,该方法更适用于以成本摊销为目的的著作权评估。

共同创作的著作权归属如何分割?对于在日后的著作权纠纷会有很好的帮助,因为我们已经做了提前的分割自然就不会存在著作权归属地纠纷了,下面对于这个问题小编为大家来介绍下这个问题吧,希望会对您的著作权保护有帮助。共同创作的著作权归属如何分割?

1、一般情况合作作品是由两个人以上合作创作完成的作品。《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创作是一种智力活动,仅仅是出资,不能成为作者。这是合作作品与委托作品的重要区别。

2、共有人死亡时,著作权的归属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者享有。

3、可以分割使用的作品和不能分割使用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合作作品分为可以分割使用的作品和不能分割使用的作品。

(1)《著作权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如甲乙合作写一本法学著作,分为总论和分论,两部分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这就是可以分割使用的作品。

(2)《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共同创作的著作权归属如何分割?这个问题的答案在以上的文章中,小编已经为您做了详细的介绍,其实如果说这个作品是两个人共同创作的,自然提前的了解下著作权归属如的问题是很有必要的,那么希望以上的介绍会对您在进行著作权分割时以后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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