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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美术版权登记申办费用

作者:湖南聚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06 08:07:44

允许使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一、著作权许可合同条款《著作权法》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由著作权人承包或许可,但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以下主要条款:(一)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作品使用许可的方式,如出版许可、录音录像许可、演出许可、广播电视台播放许可等,防止用户超越范围使用作品。2)许可权具有排他性或非排他性。在独占使用权的情况下,获得独占使用权的用户有权排除包括2人以上在内的所有其他人以相同方式使用作品。在合同中标记这一点有助于澄清用户和著作权人员的权利。3)许可使用的范围和期限。合同中应明确许可区域的范围,合同有效期不得超过十年。合同到期后可以续签。4)支付标准和方法。使用作品的报酬标准应当符合国务院著作权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另有约定的,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报酬。5)违约责任。6)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版权局负责提供各种著作权许可合同的标准样式。

第二,软件许可证使用的要求是什么根据中国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他们的软件著作权权利,但他们应该签订许可合同。被许可人不得行使许可合同中软件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允许他人单独行使软件著作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没有书面合同或者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排他性许可的,被许可行使的权利视为非排他性权利。签订许可合同,允许他人独家行使软件著作权的,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登记机构登记申请。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外国人许可软件著作权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如何撰写软件许可协议?用户许可协议I.软件使用协议本协议是用户(自然人、法人或社会组织)与XXXX公司就“XXXX”软件产品(以下简称“产品”)达成的协议称为“此软件产品”)。

一旦此软件产品被安装、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就意味着它同意受协议条件的约束。如果用户不同意协议条款,请不要使用此软件产品。二.软件产品保护条款1)本软件产品的著作权及其他相关权利或利益如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归XXXX公司所有。此软件产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律、国际版权条约和其他知识产权法律和条约的保护。用户只能获得使用该软件产品的非独家权利。

著作权保护法可以一定的保护作品。受版权法保护的其中作品就包括了模型作品。模型作品的作者可以申请模型作品长沙版权登记以保护自己的利益。那么,模型作品版权登记的具体流程是什么?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模型作品的作者如果自愿进行著作权登记,应向版权局申请登记。模型作品版权登记是自愿登记的。无论作品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合法获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作品的登记。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作者或其他版权所有者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作品的注册。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

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合理使用必须构成以下四个条件:(一)被使用的作品必须已经发表;(二)使用作品的目的必须是出于非商业用途;(三)合理使用不应侵犯著作权人的著作财产权以外的其他合法权力;(四)合理使用还需尊重被使用作品著作权人的著作人身权,使用作品必须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作品的出处等。

二、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情形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这种情形下使用人的目的只能仅限与个人学习研究,而不能以盈利为目的。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这里的引用,有必要明确写清楚被引用人姓名、作品的名称和出版社以及页码等。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例如,节目录制过程中,主持人身后的油画被录制。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但也应该要注意是在不侵害著作权人的利益的范围内使用。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这里的复制仅限于是为了保存,不能用于营利,但是著作权归该馆的除外。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这里要注意出版发行的范围仅限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这里的出版也应当不以盈利为目的,且限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三、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作品的作者是公民的,保护期限至作者死亡之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品的作者是法人、其他组织的,保护期限到作者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但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根据法律规定,著作权合理使用必须要是被使用的作品必须已经发表、使用作品的目的必须是出于非商业用途、合理使用不应侵犯著作权人的著作财产权以外的其他合法权力等。

版权就是著作权,一个作品自诞生之日起就自然拥有了著作权也就是版权,不管登记不登记,一个作品的版权都受国家著作权法保护,可是登记和不登记的保护结果是不一样的。当遇到著作权纠纷时,没有登记的作品就要千方百计举证证明该作品是自己的,面临证据不足、举证困难、难以维权的问题。而登记了的作品,在长沙版权登记证明就是一项最有利的证据。我们为什么要进行版权登记呢?登记版权手续是怎样的?

一、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本省的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请作品登记

二、版权局负责本省的作品自愿登记工作,具体承办部门是广东省版权事务所

三、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应按《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提交有关证明和材料

1、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各一份;

2、个人作者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著作权人还应提交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创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合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合作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职务作品申请登记的,应提交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专有使用权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及著作权归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申请登记的,申请人除按上述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交作品照片两张(不大于3R,可电脑打印),一张贴在“作品登记申请书”左下方空白处,并在上面盖骑缝章,另一张随材料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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