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32605906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湖南聚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芙蓉区影视版权流程是怎样的?

芙蓉区影视版权流程是怎样的?

作者:湖南聚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10 08:18:55

版权_著作邻接权_著作邻接权的内容

在生活中,相对于著作邻接权,著作权更加广为人知,今天长沙版权登记小编就来跟大家聊聊著作邻接权的事,让大家对它能有更加深刻的了解。

一、著作邻接权的概念著作邻接权是著作权的一种类型,是指著作邻接权人的权利。著作邻接权人是指作品传播者,如图书、报刊、录音、录像制品出版者、艺术表演者等。著作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邻接权,也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作品的传播者在传播作品的活动过程中,对其为传播作品而创作的创造性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作品创作出来后,需在公众中传播,传播者在传播作品中有创造性劳动,这种劳动亦应受到法律保护。传播者传播作品而产生的权利被称为著作权的邻接权。邻接权与著作权密切相关,又是独立于著作权之外的一种权利。在我国,邻接权主要是指出版者的权利、表演者的权利、录像制品制作者的权利、录音制作者的权利、电视台对其制作的非作品的电视节目的权利、广播电台的权利。

二、著作邻接权内容传统的邻接权包括表演者权、录音制作者权和广播组织权三种权利,但不同国家对邻接权种类的规定又不尽相同,如德国著作权法中的邻接权除上述三种权利外,还包括特种版本权、照片摄制者权等;法国知识产权法典中的邻接权除上述三种权利外,还包括录像制作者权、卫星播放及有线转播者权。我国著作权法的邻接权除表演者权、录音制作者权和广播组织权三种权利外,还包括录像制作者权、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

我国立法中规定的“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在多数国家的著作权法中被称为“共同作品”或“整体作品”,是指两人以上创作的、统一而不可分割使用的作品,认为这才是合作作品。那么合作作品著作权属于谁?这个问题必须明确解决,否则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如何归属?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一般情况合作作品是由两个人以上合作创作完成的作品。《著作权法》第十三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创作是一种智力活动,仅仅是出资,不能成为作者。这是合作作品与委托作品的重要区别。

2)共有人死亡时,著作权的归属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者享有。

3)可以分割使用的作品著作权归属合作作品分为可以分割使用的作品和不能分割使用的作品。《著作权法》第十三条规定,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比如甲乙合作写一本法学著作,分为总论和分论,两部分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这就是可以分割使用的作品。

4)不能分割使用的作品著作权归属《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比如甲乙共同为一首歌谱曲,该歌谱就是不可分割使用的。甲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发表,乙方执意发表,乙方有权发表。

著作财产权的转让,须全体共有人同意。共同作品作者的外部关系1)共同作品被他人侵权当共同作品的著作权受到他人的侵害时,各合作作者均有权单独请求赔偿和享有诉权,而不必征得其他合作作者的同意或授权,但不得损害其他合作作者的权利。因此取得的利益,应当合理地分配给其他合作作者。这里还存在着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部分合作作者放弃权利或只主张部分权利,其效力不及于其他合作作者。

例如,甲、乙为某共同作品的合作作者,丙侵害了该共同作品的著作权,甲在诉讼中仅请求丙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明确放弃赔偿损失的权利,则乙仍然可以向丙主张该权利。2)共同作品侵害他人著作权同理,当共同作品侵害了他人的著作权时,应由全体合作作者承担连带责任,然后再根据约定的份额和过错程度分担。

导致网络著作权争议的常见行为是什么?常见的网络侵权著作权行为有以下几种类型:

1)在网络上下载和复制他人的作品,例如,有人将他人在学术网络上的电子公告牌上发表的文章下载并刻录到附在书上的光盘上,与杂志一起出售。

2)框架连接,使其他人的网页在出现时无法显示其原貌,从而破坏了作品的完整性,侵犯了著作权。美国道达尔新闻公司利用框架技术将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华盛顿邮报等网站上的新闻链接到自己的网页,并在其他框架中保留自己的网址和广告,以获取广告利益。

3)文件传输协议和论坛的复制行为,行为人上传或下载他人非法使用的2个以上文件;如果您使用软件超出授权范围,您将在试用期结束后继续使用,无需注册。美国花花公子杂志上的170张照片已经上传到论坛站。

4)超链接,使用超文本标记语言语法连接相关网页的信息,并在未经权利人同意的情况下超出范围使用。

5)侵犯一个图像链接中2人以上的版权。

6)未经许可,将作品的原件或副本提供给公众交易或传播,或已知侵犯权利持有人著作权的副本仍是网上分发的,并且上传待分发的输入。

7)侵犯网络作品的人身权,包括侵犯作者的发表权、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性,如向新闻论坛或论坛站发电子邮件;编辑网络信息时删除作者的签名文件;在整理和编辑时,只拍摄作品的部分内容以及图片和文字框架的链接。

8)网络服务提供商侵犯著作权人,如论坛站侵犯著作权人的复制和发布权;网站管理者提供设备来引导和鼓励用户上传游戏软件到论坛并获得游戏软件行为;著作权人告知侵权事实后,仍拒绝删除或采取其他法律措施;其他共同侵权行为(引诱、教唆、帮助等))与作恶者有共同的意图。

9)非法破译著作权人使用有效的技术手段防止侵权。

10)故意删除、篡改等手段破坏网络作品的著作权管理信息,使网络作品有被侵权的危险。

司法审判中的保护措施:

(1)刑事救济虽然我国刑法中规定了侵犯著作权的犯罪,但在实践中,行政执法人员大多是以罚代罚,即对犯罪行为只追究行政罚款等行政责任,很少将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增加网络著作权的刑事保护,给予罪犯足够的威慑性监禁或罚款,是未来著作权刑事审判的方向和最有力的司法保护措施。

(2)诉前禁令,是指在提起诉讼前,责令侵权人停止相关行为,保全财产的措施。法院有权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采取及时有效的临时措施,以防止延误给权利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或证据被毁灭的危险。著作权人们有证据证明其他人正在或将要侵犯他们的权利。如果他们不阻止他们,他们的合法权益将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害。2人以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措施,责令侵权人停止相关行为,并在提起诉讼前保全财产。但是,错误的申请或法院采取的不当措施会给被申请人造成巨大损失。因此,在执行诉前禁令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诉前禁令的适用有严格的条件,只有在其他救济不足以保护2人以上利益时才能考虑。

2.必须要求申请人提供充分的保证,并且必须防止恶意利用禁令排挤和攻击他人的正常商业竞争。

3.严格的考试制度。

著作权(精神权利)是保护作者的一种权利,与之相对的是著作财产权(经济权)。因为作品不但具有经济价值,还体现了作者独特的人格、思想、意识、情感等精神状态。上述这些能体现作者的的人格和精神所享有的权利,就是著作人身权~按照大陆的法系,著作权法首先要保护的就是蕴含在作品中的作者的独特的人格利益。大陆法系国家的思想家将作品视为作者人格的延伸和精神的体现,而绝不仅仅是一般的利益。

作者在创作过程中,其实就是表现作者独特的思想、感情、意志和人格的过程。作品是作者精神和人格的产物,因此,传统大陆法系认为著作权人身权是一种天赋人权,它不是国家法律所创造的权利,而是作者因创作行为而享有的权利,法律只是承认和保护这种人权而已。————著作人身权的特点都有哪些呢?

答:著作人身权的最大特点就是其不可转让、继承或受遗赠。

原因1.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第2款规定:“著作人可以全部或部分转让本条第1款第5项至第17项规定的权利”;著作权法第19条规定:“著作权是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本法第10条第1款第5项至17项所规定权利在本法故一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但《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5项至17项规定权利全部为著作财产权,这也就意味着著作人身权不得继承和转让。

2.《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5条第1款规定:“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受赠人保护”。注意这里这里所用的是“保护”,而并非“享有”,由此也可以证明著作人身权是不能被继承或遗赠的。

综上所述,著作人身权是绝对不可以进行转让、继承、或受遗赠的。如果您的相关权利受到侵犯,请及时联系我们的知识产权顾问,我们将为您提供全面的专业服务。


 

版权所有:湖南聚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