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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计算机软件版权登记费用是多少?
作者:湖南聚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0-04 08:25:55
涉外著作权保护原则!涉外著作权保护期限
涉外著作权,是指含有涉外因素的著作权,依据的是我国《著作权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和相关的国际条约。在我国,涉外著作权保护原则有哪些?涉外著作权保护期限,小编为大家整理。
一、涉外著作权保护原则国际著作权保护的情况主要体现为几个重要的国际著作权公约,特别是我国参加的国际著作权公约,以及相关的重要的国际文件,最常见的是伯尔尼公约。
1、国民待遇原则,该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层内容:(1)公约成员国的国民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可以在任何公约成员国内享有该国给予其本国国民作品的同等保护;(2)非公约成员国的国民,只要其作品的第一版是在公约的某个成员国首先出版的,或者在某个成员国及其他非公约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则可以在公约成员国内享受到本公约所提供的保护;(3)非公约成员国的国民如果在某个成员国有经常住所,须视其为该成员国的国民而提供版权保护。
2、自动保护原则,指获得公约所规定的著作权,无须任何手续。换句话说,只要作者创作出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来,就自动获得著作权,而不需要履行登记、缴纳样本等手续。3、独立保护原则,指作者享有公约所规定的各项权利,不依赖于作品在来源国所受到的保护;除公约的规定外,受保护程度及为保护作者权利所提供的司法救济方式,完全适用提供保护的国家的法律。
二、涉外著作权保护期限一般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五十年。这是最低的标准,公约成员国的著作权立法不得低于这个标准。但只有几种类别的作品有例外的规定,如电影作品的保护期自作品公映后五十年,如果尚未公映自作品摄制完成后五十年;摄影作品和实用美术作品的最低保护期是作品完成后的二十五年。
版权亦称“著作权”。指作者或其他人(包括法人)依法对某一著作物享受的权利。那么,目前申请长沙版权登记保护的好处都有哪些?
宣传: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保护:在发生著作权争议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主张权利的有力武器,同时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前提。
增值: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权利证明,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同时,国家权威部门的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荣誉:《著作权证书》是您水平的客观反映,国家权威部门对您能力的认可将使您在求职应聘时更加自信。
福利:企业申请是办理双软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得前提,可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开发一个软件对于程序员来说可能不是难事,但一个软件如果非常受欢迎可能会给开发者来带巨大的利益,所以对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哪些软件可申请著作权登记?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要求:
(1)鉴于著作权保护的是表达形式,故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由计算机程序(源程序或者目标程序)和与其有关的文档组成。
源程序是由编程语言,如:BASIC语言、FORTRAN语言、C语言、汇编语言以及数据库管理程序编写而成的代码化指令序列;目标程序是由数字“0”和“1”组成二进制代码;数字“0至7”组成的八进制代码的数字“0至9”及字母“A至F”组成的十六进制代码组成的指令序列;
文档是与软件开发、使用、维护有关的文字说明资料,如:软件的需求说明书,设计说明书,用户手册,维护手册等。而不是开发登记的软件所用的思想、概念、发现、算法、处理过程和运行方法,因为这些不是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保护的对象。
(2)登记的软件是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载体上的软件。
即:软件应当是已经固定了表达形式并在存储介质上(如:打印纸、软盘、硬盘、EPROM或者ROM等)的软件。
(3)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发表过的。
所谓发表是指:软件权利人以包括用出售或其它提供制件的办法向公众发行软件,或者为了进一步发行复制品的目的而公开展示软件。仅仅在本单位内部使用该软件不属于发表,通过鉴定的软件和在科技成果研讨会等单纯以学术性讲座为目的形式介绍软件不属于发表。
(4)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一个独立开发完成的软件。
即:一项软件著作权的登记申请应当限于一个独立发表的、能够独立运行的软件。如:基于某个软、硬平台之上能够独立使用、能够实现一定功能和性能的软件。
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我们常常在网络上看到有的转载别人著作的行为,有的违法有的不违法,怎样引用他人的作品才不会侵犯著作权呢?
引用他人作品进行创作,是公民在创作中常用的手法。法律允许公民为了说明自己的观点,评论某部作品等目的,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引用要求客观准确,不能任意篡改和歪曲他人作品的原意。
对于引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行27条规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引用的目的仅限于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
2、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这主要是一个引用适量的问题,例如某人写了部法学专著,为使内容更充实、有趣、具有吸引力,该作者将一部案例专著中的案例引用于作品文中,作品完成以后计算为80万字,其中案例专著中案例就占了50万字,这样引用他人作品,不仅在量上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其引用的目的也不符合法律的要求。
3、引用作品不得损害被引用作品著作权人的利益。这里主要是指引用作品的风格、意图和表现手法,不能任意歪曲、篡改、割裂原作品,并应按《著作权法。的规定,在作品中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的名称。不能借引用为名达到剽窃和抄袭他人作品的目的,更不能借引用作品而擅自公开他人未发表的作品,从而侵犯作者的著作发表人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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